无锡刑事律师网

chengdebin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律师文萃 > 正文

监外执行期间多次怀孕逃避进监执行,主观不符合“确有悔意”

2017-11-28 14:54:52 来源:程德兵


监外执行期间多次怀孕逃避进监执行,主观不符合“确有悔意”

女子监外执行期间多次利用怀孕逃避进监执行,法院不予减刑。无锡刑事专业律师为您解读,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刑事咨询,刑事诉讼代理等优质法律服务,找专业律师就上法邦网。

案情简介:女子监外执行期间故意多次怀孕

罪犯张某因犯职务侵占被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判决生效后,交付执行,刑期执行至今年7月5日。但罪犯张某在侦查期间就因怀孕被取保候审。后来,她又在2004年6月、2007年4月、2009年9月生育3名子女(此前已生育一女),被暂予监外执行。2012年8月,暂予监外执行期满,张某被重新收监,执行剩余刑罚。广东省女子监狱认为,张某能认罪悔罪,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纪律,接受教育改造,积极参加思想、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,积极参加生产劳动,努力完成生产任务,确有悔改表现,建议对其减刑8个月。

法院判决:规避监狱刑罚不予减刑

罪犯张某入监后有一定的客观表现,但她的主观认识尚不足以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。依照《刑法》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、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法院裁定对罪犯张某不予减刑。

律师说法:恶意怀孕规避进监执行刑罚不具有“认罪悔罪”态度
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、假释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“确有悔改表现”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:认罪悔罪;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;积极参加思想、文化、职业技术教育;积极参加劳动,努力完成劳动任务。法官认为,由此可见,认定罪犯“确有悔改表现”只有同时具备四方面才能认定。

律师认为认为,相对于“认罪悔罪”,上述规定其他三方面条件都具有一定的客观性,但“认罪悔罪”相较其他三个认定条件具有核心价值,只有罪犯“认罪悔罪”这个前提条件存在,才能保证罪犯其他三方面的真实改造效果。否则,罪犯的改造则存在较大的投机可能性。

本案中,张某恶意使用上述规定。罪犯张某虽在收监服刑期间遵守监规监纪、参加劳动改造和教育学习活动,取得了一定 的客观改造成绩,但她在刑事侦查阶段因怀孕被取保候审,在刑罚执行阶段又一而再、再而三地人为创造怀孕条件,延长暂予监外执行时间,明显是为了逃避入监执行,故不能认为其主观上有悔改之意。

以上就是关于借助怀孕之名逃避刑罚执行相关问题,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法邦网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。

 

大家都在看

监外执行期间多次怀孕逃避进监执

女子监外执行期间多次利用怀孕逃避进监执行,法院不予减刑。无锡刑事专业律师为您解读,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